刑事诉讼法拘留通知的时效是二十四小时。公安部门拘留人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被拘留人的羁押处所和拘留原因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