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保报销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好门诊报销材料:
(1)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在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可以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3、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新农合医保。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7、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