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芒别水库工程兴建自1991年3月8日开工至1995年12月竣工,共完成土方开挖22.3618万立方米,土方回填50.889万立方米,石方开挖0.21万立方米,干砌石1.82万立方米,浆砌石1.7584万立方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1788万立方米,耗用资金1072.51万元。坝高28米,总库容825.5万立方米。引水渠长5.5千米,灌溉渠长5千米,灌溉农田17000亩。总投资1072.51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