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尚未对开盘后经过多长时间交首付作出规定,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预购合同或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的,可按其约定处理。如需预交定金的,则交付定金时,当事人之间的定金合同就成立。
一、刚买的房子交了定金,想降房价怎么办?
如果只是交了定金,但是没有预售证,也没有交首付,那么购房者可以再跟开发商协商一下,看看是否可以按照已经降的房价来购买房子;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那么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将构成合同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定金具有合同履行的保证性,对于违约者具有惩罚的作用。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二手房买卖中要怎样约定定金
定金是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而在租赁合同成立之前交付相对方一定的价款以保证租赁合同能够正常履行。
定金应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在交付定金价款后定金合同成立,且双方约定的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具体到二手房买卖中,因为约定定金额时尚未签订具体的租赁合同,主合同价款的计算应该参照租赁房屋的惯常租金和约定的租赁期限计算。
三、订金有什么含义
订金有以下含义: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属于预付款性质,此处的订金可以要求退还,起不到担保作用;
2、如果在被收取订金但是并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可要求收款方退还订金,平时在签订一些协议的时候应认清此处的含义,条例规定其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包括:
1、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当事人对订金的约定却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而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3、法律后果不同。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只有在债务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包括: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综上所述,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