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交部和外事委员会的职能和任务侧重点不同,前者是中央层面的对外事务负责机构,后者则是地方对外事务的管理和协调机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十二条,驻外外交人员实行外交衔级制度。
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驻外外交人员的外交衔级,根据其在驻外外交机构中担任的职务、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外交工作需要确定。
参赞一般应该是副厅级,也有正厅的。一秘二秘三秘我想只是秘书岗位,一秘离领导最近,他们的级别一般是正处、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