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过期一般也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4、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