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承诺书不算合同,除非承诺书对劳动期限、工资报酬等做了明确约定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对于只有入职承诺书没有签订订立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