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人迁户口到天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境外投资80万元人民币,可登记两名亲属或聘用的外省市人员一个蓝印户口。
2.外省市单位在市内投资50万元人民币,登记一个蓝印户口;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在津每年上缴税金20万元人民币登记一个蓝印户口;在滨海三区、环城四区投资40万元人民币(在五县参照此标准)登记一个蓝印户口。
3.外省市个人在市内六区投资30万元人民币,可登记一个蓝印户口;在滨海三区、环城四区投资25万元人民币,登记一个蓝印户口;在五县投资或购买价值20万元人民币营业性用房的,可登记投资、购买者本人和配偶及一名子女3个蓝印户口。
4.境外人员在津购买50万元人民币商品房,可登记国内亲属和配偶及一名子女3个蓝印户口;外省市人员在市内六区购.
积分落户需要满足四个硬性条件:
(1)申请人有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不可以补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也需满一年;
(3)申请人在津有房(或者申请人单位有集体户口名额);
(4)申请人的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