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浙江省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杭州市将停止使用现有的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浙江省“智慧医保”),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停机涉及单位和渠道
涉及单位
杭州市和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服务点,各“医银合作”银行网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全市所有定点联网医药机构及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西湖益联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市民卡公司、税务部门、卫健部门等。
涉及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亲清在线、杭州城市大脑APP、网上办事大厅、“西湖益联保”参保程序、医保业务窗口及自助机、互联网+医保结算、医保业务相关的数据共享和“一件事”联办等办理渠道。
停机、恢复时间和业务影响
业务经办停机时间
2024年2月6日0时起,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转外就医和门诊慢特病等就医备案、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所有业务。暂停税务部门到账业务、市民卡发卡业务、“西湖益联保”参保个人账户缴费业务(含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医保业务经办、承担各类医保业务相关银行业务经办,12345医保业务咨询服务,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杭州城市大脑APP、综合自助机、支付宝、微信、市民卡APP等应用中医保业务查询与办理及对外数据共享和“一件事”联办等,其中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个人账户支取、医保退休待遇审核等网办事项于2月1日0时起暂停办理)。
实时结算停机时间
2024年2月10日0时起,暂停医保实时结算(含医保电子凭证,下同),包括本市、省内异地、跨省异地的门诊、住院、购药等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停止互联网+医保结算、舒心就医等相关业务。
恢复时间
2024年2月15日0时起,正式启用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逐步恢复本地、异地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提供医保实时结算服务。
2024年2月15日起,市和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点等线下窗口业务逐步恢复。
线上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视觉中国
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停机期间,相关医保业务按以下方式办理:
门诊
实时结算停机期间(2024年2月10日0时至2月15日0时)门诊费用需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参保人员可于2024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本人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到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重新进行医保结算。
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请于实时结算停机前(2024年2月10日0时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本地住院
1.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2024年2月10日0时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2.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2024年2月10日0时前)入院,需连续长期住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应先在实时结算停机前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再按自费办理入院,待“智慧医保”上线后转为医保入院。
3.为减少医保结算次数,减轻医保信息系统及经办压力,对于2024年2月1日后新入院,且预计在停机后才能出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可直接办理自费入院,待“智慧医保”上线后再转为医保入院。
4.因转诊等特殊情况需在停机期间(2024年2月10日0时至2月15日0时)出院结算的,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于2024年3月15日后(最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本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零星报销。
异地住院
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时结算停机期间(2024年2月10日0时至2月15日0时)费用先行垫付;2024年3月15日后(最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本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零星报销。
转外就医
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4年2月6日0时至2月15日0时),参保人员需去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视作已规范办理备案手续,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4年2月6日0时至2月15日0时),医保缴费业务按税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因受春节假期和停机影响,2024年2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符合条件未能办理参保的人员,允许在停机后补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停机期间(2024年2月6日0时至2月15日0时),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业务暂停,因受春节假期和停机影响,2024年2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办事窗口开放时间通过窗口正常递交申请材料,各经办窗口将在新系统上线后7个工作日内按2024年2月业务期补录入。
其他有关事项
(一)停机期间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供咨询服务。如确需办理业务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待医保业务恢复后再进行办理。
(二)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本市医保部门,也可关注“杭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详情。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市级(含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0571-56089977,56089988
萧山区:0571-82657090
余杭区:0571-88607320
临平区:0571-89050181
富阳区:0571-61791175
临安区:0571-63812345 0571--63722512
桐庐县:0571-64289725
淳安县:0571-64829151
建德市:0571-64780645(参保) 0571-647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