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遗嘱可以指定监护人。监护的方式有:法定监护、遗嘱监护、协议监护、指定监护。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一、精神病人的监护权如何变更?
精神病人的监护权变更规定在《民法典》第三十一条中: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法院指定监护人不服应该怎么办
对法院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维持或者另行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监护人怎么进行确定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