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可以通过诉讼追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因此,民事程序追讨欠款,首先要确定被告,其次选择管辖的法院: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地法院管辖。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第三需要起草起诉状。另外,还需要一种司法程序追讨欠款,即督促程序,也叫支付令。需要注意的是,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三年。具体时效的起算点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制定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