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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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虽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无法确定实际侵害人。与共同加害行为在行为特征上有所区别,但在行为性质上均是共同侵权行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共同危险行为的特点包括: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无法判明,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
共同危险行为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无法确定实际侵害人。如甲乙共同向空中抛掷石块,导致丙受伤,经验明丙的伤害是被一块石块击中所致,但加害人与受害人均不能证明是甲还是乙的石块将丙击伤,甲乙二人的行为即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虽与共同加害行为在行为特征上有所区别,但在行为性质上均是共同侵权行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担确立共同危险行为,可以更充分地保护受害人,不会因实际加害人的无法确定而使受害人的权利无法得到救济,同时也能更有效地遏制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一人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甲企业生产由乙企业销售的产品致人伤害,但不能确定该商品的缺陷是因为甲的生产环节所致,还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所致,甲乙企业的行为就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
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范围是相对明确的,如建筑物中某单元高楼的花盆坠落致人损害,在不能确定谁家责任的情况下,该单元高层养花的住户均为共同危险人。如果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具体范围难以明确,就不能适用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追究责任。如夜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逃逸,就难以将所有当晚行驶该路段的驾驶员确定为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人。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
共同危险行为不仅有使他人权利遭到损害的危险,而且这种危险已经转化成了现实的损害后果。没有损害后果的存在,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
虽然不能确定准确的加害人,但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可分性,他们的共同危险行为连接成一个整体,共同成为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延伸阅读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二人以上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共同危险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共同危险行为的最基本特征;其次,二人以上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过失,这意味着行为人之间存在过失或者故意,这是共同危险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最后,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具有共同故意,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构成犯罪的重要要件。

总之,共同危险行为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故意或者过失,应当从重处罚。
结语: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虽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无法确定实际侵害人。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加害行为在行为特征上有所区别,但在行为性质上均是共同侵权行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共同危险行为的特点包括: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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