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我们与对方有争议的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每件收费1000-8000元,10万元以上的金额,除了收基本的代理费用外还有额外收费,应根据具体的案件来进行具体分析,总的来说,争议标的是决定律师费用的关键。
一、合同提存的效力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