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执行中一般按下列规则列被执行人:1、如果被执行人的继承人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的,则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2、如果其放弃继承的,则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四条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第四百七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