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学校不发报到证涉嫌违法,如发现普通高等学校存在就业情况虚假统计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再犯者将建议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调离岗位。对违反规定,造成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失误的普通高等学校,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再犯者将建议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调离岗位。
【法律依据】:
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十条 浙江省教育厅在毕业生派遣工作期间派员到各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方案和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的抽查调研,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做好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 如发现普通高等学校存在就业情况虚假统计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再犯者将建议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调离岗位。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造成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失误的普通高等学校,一经查实进行通报;再犯者将建议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并调离岗位;对造成重大失误、情节恶劣的将收回该校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