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营改增之后无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将税盘全额抵扣,而且金税盘每年都要交维护费。这些具体怎么做会计处理呢? 1 会计分录处理 1. 购买时税控系统时的会计处理 金税盘全额抵扣,按价税合计直接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且其进项税不得再进行抵扣,则纳税人(不用区分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技术维护费的会计处理 支付时,仍应按原来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月底的会计处理 由于是直接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简易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故该部分抵减的税额视同于已经缴纳的税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或者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2 金税盘全额抵扣申报 1.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还应填报《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此外,企业初次购买金税盘和税控盘,还有每年的维护费,如何记账?希望下面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增值税金税盘及维护费全额抵扣会计分录 1、设备: 1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3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2、技术维护费: 一般纳税人: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等 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等 特别提醒,金税盘技术维护费抵扣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纳税额减征额不能大于应纳税额,也就是说如果当期销项减进项少于800元时,如只有500元,那当期只能填写减征额500元,剩下的300元留到下期有税交时再抵。 2: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只能在初次购买时允许抵减,以后过保后更换再购买的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按年支付的技术维护费每年都可以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