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
(2)价金分割。
(3)作价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夫妻双方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因为这个协议是口头的,不确定的,容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这个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夫妻共有的房屋不适合分割使用的,应当按照双方的住房条件和照顾抚养子女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
3、离婚时,一方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属于一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对方;
4、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受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予支持;
5、一方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转移、毁损财产的一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