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债都各自具有自己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三、债权债务案件收费标准
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四种权力。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