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已于12月28日经16届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2024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将于《办法》正式印发后1个月开始接受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2月10日09:00至2024年3月10日17:00。
申请条件更加精细
积分制入户原资格分为100分,即总分100分并符合其他条件可提出申请。2021年新的积分政策实施后,经测算,新指标体系下入户资格分设置在157分左右较为合理。为进一步扩大积分制入户受益范围,在此基础上适当降低门槛,积分制入户资格分设置为总积分150分。
根据《办法》,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温馨提醒
积分材料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便于来穗人员尽早完成落户手续,为办理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做好准备,建议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尽早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并完成受理。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也需尽早登录系统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报2024年度积分制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