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乱丢垃圾由哪个部门管
根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个人乱倒垃圾的,会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乱倒垃圾的,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清运垃圾导致环境造成污染的,会受到警告,并且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扩展内容
乱丢垃圾怎么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的;(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的;(三)乱扔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和其他包装物的;(四)乱丢废电池等特殊废弃物的;(五)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的;(六)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的。违反本条规定,有以上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1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乱倾倒垃圾怎么举报的?
去房管局进行投诉,由业委会处理。乱倒垃圾危害公民应是城市管理的范畴,是归城管局管辖的,如果有乱倒垃圾的情况,一般去管辖区的城管局进行投诉,一般都会受到很好的效果。
乱倒垃圾是特别影响环境的,容易滋生细菌,造成不稳定的环境,有小孩的一定要远离。日常做好消毒工作。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须对该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是指有关的损害事实是由行为人所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所造成。污染环境行为是因,损害事实是果。只有在二者有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乱倾倒垃圾的行为需要向城管局举报,要想构成环境侵权责任,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破坏环境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保护环境的相关规定,造成了环境污染的事实,这里的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财产损害,一方面是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