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
(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中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一、连带责任保证怎么进行责任认定
连带保证责任的责任认定一般如下: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通常会被认定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不仅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还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之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合同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
提起担保投资,很多人愿意通过担保公司做投资,往往是看重其连带责任保证功能及其由此延伸而来的担保代偿承诺。那么,究竟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有关专家解释说,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仍具有一般保证的从属性。连带责任保证仍以主债务的成立和存续为其存在的必要条件。连带责任保证不具有补充性。
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一旦主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主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履行债务。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弃了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因此,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责任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78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