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签了空白借款合同一般视为授权他人对合同上的其他内容进行补充填写,空白条款的补填一般应推定为当事人在签名或盖章时已经充分知晓,但有相反证据时也可以推翻此类推定,因此当事人签订了空白借款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