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权的休眠期,也称浮动抵押的效力休眠,是指浮动抵押权在抵押财产确定之前,抵押权人没有支配具体抵押财产的权利,或不产生禁止抵押人在正常经营范围内处分抵押财产的权利,除非在抵押合同中对某些财产或处分行为作相反的规定。在此阶段,抵押权对抵押财产的控制和支配功能并不显示出来,其效力处于休眠状态。就固定抵押而言,抵押物因有抵押权的限制而其处分权受到极大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物。但在浮动抵押,抵押人在其正常经营活动中可以自由处分抵押物,而无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的受让人所取得的抵押物之上没有抵押权的负担,其所取得的所有权足以对抗浮动抵押权。这一特征是浮动抵押区别于固定抵押制度的最本质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