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自定薪酬,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有关规定,给本人或本企业其他人发放工资、津贴、奖金等,从而超额领取薪酬。
2、违反有关规定,以加班费、股权激励、暖气补助、误餐补助等名义发放物质奖励。
【法律依据】: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五条 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