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不采用的税率形式是全额累进税率。
税率的形式如下: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税率本身是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之间的比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大量采取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逐渐增大,按不同等级逐步提高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三种;
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我国的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采取定额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