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主要采用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组合税率三种形式。其中比例税率指按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乘以一定的税率作为税款;定额税率则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数额征收税款,不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所得情况;组合税率是将两种及以上的税率形式结合起来,如增值税就采用了比例与定额两种税率。至于未被采用的税率形式,包括:1. 负面税率,是指对某些行为或商品赋予负面的税率,即纳税人如果不从事或不生产这些行为或商品,可以获得减免税款的优惠政策。这种税率形式常用于环境保护等方面。2. 退税税率,是指将已缴纳的税款在一定期限内部分或全部退还的税率形式。这种税率形式常用于鼓励出口等方面。3. 分档税率,是指将不同范围内的应税所得额分别确定不同的税率水平,使税负能够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这种税率形式可以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然而,尽管未被采用,以上这些税率形式在某些情况下仍有其应用价值。如负面税率可以通过激励纳税人更加注重环保、公益等方面;退税税率可以促进出口、吸引外资等方面;分档税率则可以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个性化的税收政策,减轻特定群体的税收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