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
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关是指哪个部门
我国依据宪法享有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什么
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从范围上包括三方面:
一、是对司法机关,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改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进行监督;
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
三、是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部分,它是指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已经存在并且正在生效的宪法规范的含义所作出的说明。
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保障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宪法监督的主要活动是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指有权机关为保障宪法实施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切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活动。
宪法规定法院独立行使什么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民众可通过哪些途径行使对救灾物资的监督权
我国对于救灾款物的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相互配合的完整监督制度。对内是政府内部的监督检查,对外是民众的社会监督。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收支使用也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受灾地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监督检查制度,从内部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落实。所以,民众可以查看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布的救灾款物的详细情况,对于救灾款物使用有确凿证据证明违法的可以进行举报、投诉。因此,民众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各种途径行使对救灾物资的监督权以确保救灾物资有效、合理地使用服务于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