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答: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02、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03、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答:线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户籍地或就业地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用户注册后点击“个人登录”,将“所属区域”选择为您的参保地,在“个人办事”点击“我要办”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并在线填报有关信息。
04、如果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信息或参保地发生变化,应该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在省内变更参保地的,需本人在原参保地经办大厅或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停保手续后,在新参保地经办大厅或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续保手续。参保人跨省转移的,需本人在原参保地经办大厅或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停保手续,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后,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或支付宝-市民中心网上提交跨省转移申请,转入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网办理转移业务。
05、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是什么?
答:全省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征缴模式统一为“缴费人自行申报(直接向税务申报)+特殊缴费(社保核定)”的模式。对于正常缴纳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人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申报缴费。对于补收、缴费基数调整补收、跨年补缴等特殊缴费,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传递同级税务机关后,缴费人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06、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是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为上下限,缴费人在上下限范围内任意填写缴费基数申报缴费。
07、社平工资调整后的差额怎么处理?
答:缴费期限内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税务机关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进行征收。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税务机关从公布次月起按照新公布的标准征收。对于年度内未按新公布标准缴费的,税务机关不做缴费基数调整补收,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做补收核定,按照特殊缴费征收。
08、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选择基本养老保险的费款属期?
答: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限内,可任意选择按月、季、年缴费,同时可选择缴纳一个月或多个月(小于等于12)养老保险费。如缴费时间为12月,缴费人可以选择缴纳1-12月中的任意1月,也可以选择1-12月中的任意几个月。
09、在缴费期限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多次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吗?
答:缴费期限内可以多次缴费,但是在同一个缴费期限内已经缴费的月份不能重复缴费。如缴费时间为6月,且缴费人已经缴纳过1-3月份的养老保险费,那么他可以选择缴纳的月份为4-12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10、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当年,跨年后不允许补缴。国家统一出台的特殊政策允许跨年补缴的,按照特殊缴费模式办理。
11、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有关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灵活就业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一个月前或到龄当月,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休,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职工本人申请后核查相关材料,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发放退休证,参保人员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向本人说明原因,并告知下次办理时间和补充材料。
1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渠道有哪些?
答:目前税务部门提供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渠道主要是兰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网点。
13、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提示“无登记的参保信息”应该怎么办?
答:请检查输入的身份证号、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一致,请联系社保部门核实,是否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准确传递到了税务机关。
14、缴纳社保后扣款成功,但是缴费记录查询不到怎么办?
答:扣款成功是收款单位已经收到了缴费人缴纳的费款,如收款单位未将成功缴费的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则会出现缴费记录查询不到的情况。遇到该问题后,可等待2-3日再查询,如最终交易失败,收款单位会将费款退还缴费人。也可拨打收款单位服务热线,查询费款情况。
15、缴费成功后缴费人可获取哪些缴费凭证?
答:缴费凭证分为经收凭据和缴费证明两类。
经收凭据是经收银行在收缴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时出具的,证明缴费人已向经收银行缴纳费款的凭据。
缴费证明是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授权的经收银行向缴费人提供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费款已经缴入国库的证明。
16、缴费成功以后,缴费人如何取得缴费证明?
答:缴费人需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在成功缴纳费款2-3天以后,前往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或提供缴费证明开具业务的银行网点开具。
邮储银行服务热线:
兰州:0931-8429810
庆阳:0934-8622571
陇南:0939-8592866
甘南:0941-8212901
定西:0932-8280041
酒泉:0937-2660615
天水:0938-8215870
金昌:0935-8815921
平凉:0933-8610929
嘉峪关:0937-6330335
临夏:0930-6216065
白银:0943-8306942
武威:0935-2259280
张掖:0936-856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