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需要以下公证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2、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房屋赠与过户的程序: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