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办理股权赠与公证,需要准备好下列材料:(1)股权赠与人和股权受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2)股权赠与合同或赠与书或受赠书(草本);(3)股权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4)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五条 具有救灾、 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 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3、 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