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党员去世没有专门的丧葬费(抚恤),都是按其生前的身份(如:离、退休人员、无业人员等),根据相关规定发放党员去世吊唁。党员去世时,镇党委、所在党组织分别安排人员及慰问金登门吊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担任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股级干部以上职务或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慰问金标准为600元。党员去世没有专门的丧葬费(抚恤),都是按其生前的身份(如:离、退休人员、无业人员等),根据相关规定发放。丧葬费领取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具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调出死者档案后,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