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变更主合同需要通知保证人,并且应当取得保证人对合同变更的书面同意。主合同内容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变更后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然需要保证责任;变更后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对加重的部分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