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权利:1、得到周到、舒适和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2、有权知晓医疗小组组成人员;3、同意或拒绝与治疗相关科研项目;等等。义务: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 和其他患者的权利;2、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