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买二手房需要如下手续:
1、买房前确认房屋所有权;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支付房款;
4、缴纳相关税费;
5、按合同办理过户登记,领取房产证。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