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员是怎样形成的
1、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那么就是有可能会被列为失信人员。比如说可以履行义务,但是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是用暴力或者是伪造的方式,或者是以隐藏的方式而抗拒执行义务等等。对于失信人员,是在日常生活中会进行一定的限制行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如何查询失信者名单
失信“黑名单”随时上网可查。
1、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开通。社会公众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2、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说,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只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挥信用惩戒作用的一个开始。
今后,各级法院也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或者采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