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死刑复核和核准不一样。死刑复核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也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是指由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交给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的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_x000D_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_x000D_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