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补偿欠条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并且该欠条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那么分手后的自愿补偿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由于该分手补偿是基于一方自愿补偿给另一方的,因此,虽然名为欠条,但实际上是一个单方赠与行为,在赠与行为还没完成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反悔,即视为赠与行为的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