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16%;个人缴费比例是8%;_x000D_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0.6%、个人缴费比例是0.4%;_x000D_
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6.5%;个人缴费比例是2%;_x000D_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0.8%,个人不缴纳;_x000D_
工伤保险:在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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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_x000D_
从2019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