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2、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3、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一方失踪单方离婚程序
首先,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单方失踪;其次,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单方离婚程序,由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收集。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被告不再中国境内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就会受理,相反法院会驳回。
离婚纠纷被告失踪如何送达?
离婚案件中常会出现,一方因感情不和离家出走的情况,因此被告失踪在离婚纠纷中时常发生,法律也对此有特别规定,那么这里我对这个问题要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最高院关于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的,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对方没有出庭应诉,法院就得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裁决。这项规定旨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过被告缺席判决并不必然导致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而是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原则,如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一点,法院还是会判决不准离婚。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家事案件的处理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每个离婚案,男/。 联系;4年 月 日,婚生一子/女,取名 。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吵闹, 年 月 日被告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原告曾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多方寻找被告,未果。现在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无和好可能。因此,原年 月 日
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只要当事人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诉讼离婚。当然,若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下落不明的,也应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是诉讼离婚的特殊情形。诉讼离婚程序一般是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
离婚诉讼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时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诉讼离婚时间的长短,根据法院审理的程序而定。另外,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一方如果在第一次诉讼判决后,想提起第二次起诉的,需要在六个月后再进行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