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服从出差是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出差情况,员工拒绝接受安排的,单位有权将其辞退。这种情况下,单位辞退员工也不需要给补偿,因为是员工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当然,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出差的,员工有权拒绝。
一般企业在公司规章制度中都会说明员工须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公司管理安排的员工,公司是有权进行处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单位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三、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有些单位会经常安排员工出差,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员工却拒绝合理出差安排的,单位可以将其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结清工资报酬即可。作为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工作安排。当然,员工从事工作不需要出差而单位强制性的,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