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丧事一般程序
一、开据死亡证明:
正常死亡的遗体凭医疗卫生部门所出据的“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五保户或故于家中的老人可凭居委会、村委会出据的死亡证明,到就近的医院换取医疗机构出据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或无名尸,凭区县公安、司法部门出据的死亡证明办理火化手续。
二、联系丧事业务点:
家属来人或打电话请与殡仪服务中心联系,确定丧事的时间,选定殡仪馆,预定殡仪车、告别室等事宜。
三、接送遗体:
办理丧事当天,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时间、地点等候殡仪车,同时携带好死亡证明。
四、在殡仪馆:
举行告别仪式,火化遗体后,挑选骨灰盒,最后交纳丧葬费用。如若当日取走骨灰需提前声明。
包括:骨灰堂、壁式安葬、骨灰深葬、骨灰林、墓地、骨灰撒海
六、祭奠事项:
每年清明前后是传统的祭奠时节。其他时间如春节、鬼节以及死者生日、逝世周年等等都可以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