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1、严格执行物资保管制度,材料进出库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出库手续,坚持验收制度和先批准后发放。
2、所有库存物资、器材必须做到帐、物、卡相符,对保管的物资、器材必须做到分类存放,堆放整齐,每月盘点,加强对易燃等危险品的保管,做好仓库的“四防”安全和清洁卫生保养工作,防止物资、器材的霉烂、锈蚀、变质、虫蛀。
3、对工属具的领用必须及时登记入卡,坚持以旧换新。对其它生产材料的领用做到按实际需用的数量发放,同时监督出库材料的使用情况,抓好多余材料的回收缴库。
4、认真及时记好物资材料的总帐、明细帐。对库存物资做到:熟记名称、规格、性能、用途、库存数字和存放地点,及时报告材料的消耗情况,以备及时备货,不拖养护工作的后腿。凡属生产材料、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使用。
5、抓好修旧利废方面的工作,注意节约,反对浪费,爱惜国家财产。
6、完成卫生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