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进入“粤省事”小程序之后,先登录,
2.点击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界面后,请大家认真阅读“办理须知”,下拉页面到底部,点击“开始办理”进入备案界面。
3.按照顺序自行填入需备案人【联系电话】、【参保地地址】以及选择【备案类例】和【有效开始时间】。小贴士: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上传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