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疫情防控中的温暖瞬间

律师回答
摘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与违规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处理前需听取教师陈述和申辩,听取相关意见。教育主管部门应严格程序、充分调查、民主评议、公正判定,以合法程序让教师心服口服。
律师解析: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这样的规定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教师的处罚绝不能居高临下,一纸公文,一开了之,而是需要严格的程序,充分的调查,民主的评议,公正的判定,如此才能程序合法,以理服人,让教师心服口服。
延伸阅读
疫情防控中的人间大爱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人们展现出了无私奉献和众志成城的精神,彰显出了人间大爱的力量。无论是医护人员日夜奋战在一线,还是志愿者们积极参与各项防控工作,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人道主义的真谛。许多普通人也纷纷伸出援手,捐款、捐物、提供帮助,为那些受到疫情影响的人们送去温暖和关怀。这些温暖瞬间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支持,更是心灵上的慰藉。疫情防控中的人间大爱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美好,也激励着我们共同努力,战胜疫情,共创美好未来。
结语:在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时,教育主管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将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处罚决定应当基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在做出决定前,还应听取教师、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只有通过严格的程序和公正的判定,教育主管部门才能赢得教师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程序合法,让教师心服口服。同时,我们也应该在疫情防控中看到人间大爱的力量,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普通人,他们的无私奉献和众志成城的精神,都展现了人道主义的真谛。让我们共同努力,战胜疫情,共创美好未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疫情防控 | 疫情防控“九不准”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      1.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  &n...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中应知的相关法律法规

近期我国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疫情防控,离不开在一线奔忙的政法干警、医护人员、基层工作者、志愿者,也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根据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拒绝隔离、瞒报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疫情防...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醒并主动报备的通告

通 告      玉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经风险研判,省内外市州阳性感染者在肃州区有活动史,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阳性感染者在肃州区活动时间及活...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封控措施?

律师分析: 一、棋牌室、麻将馆、歌舞娱乐场所(含开展歌舞类活动的酒吧)继续暂停营业;其他前期暂停营业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按不超过75%的核定容量有序恢复开放,在入口处要严格落实测体温、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措施?

律师分析: 1、勤洗手和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 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要求?

律师分析: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执法执勤人民警察,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要求

法律解析: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执法执勤人民警察,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要求

法律解析: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执法执勤人民警察,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要求?

律师分析: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执法执勤人民警察,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消息?

律师分析: 全力筑牢疫情防控“防护墙”。一是利用微信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活动情况、思想动态、身体情况。二是暂停批准社区矫正对象赴外省及中高风险地区,并适当减少日常报告、走访、个别谈话教育等接触性活动,采取信息化核查、通信...查看全文

电话公布,事关疫情防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      国内多地疫情反弹 ...查看全文

韶关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韶关市本级的疫情咨询电话为0751-8888679,还有韶关各区的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详见下文。韶关各区疫情防咨询电话:     ...查看全文

疫情期间出行防控措施?

律师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加强站台和车厢通风,做好清洁消毒;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乘客、工作人员戴口罩。 出租汽车:加强通风,空调采用外循环;做好清洁消毒;优先采用移动支付;司机及乘客全程戴口罩;尽量后排落座。 回国人员转...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期间工资规定?

律师解答: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标准?

律师分析: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期间能否出国

能否出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我国没有强制性禁止出国的规定,但能否出国还要看其他国家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有关国家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采取的入境管制措施列表》可知,许多国家都对应对疫情期间外国人的入境出台...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期间能否出国

能否出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我国没有强制性禁止出国的规定,但能否出国还要看其他国家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有关国家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采取的入境管制措施列表》可知,许多国家都对应对疫情期间外国人的入境出台...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期间能否出国

能否出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我国没有强制性禁止出国的规定,但能否出国还要看其他国家相关政策。许多国家都对应对疫情期间外国人的入境出台了相关政策。...查看全文

疫情防控期间能否出国

能否出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我国没有强制性禁止出国的规定,但能否出国还要看其他国家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有关国家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采取的入境管制措施列表》可知,许多国家都对应对疫情期间外国人的入境出台...查看全文

市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责

市政府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责      (一) 组织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职责      各级人...查看全文

推荐律师

闫向东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专职律师行政诉讼、行政诉讼

已服务88人次

热门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