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区委属于党群部门中的参公单位,但是其内部人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只是因为团区委(包括残联、妇联、工会等等)作为党群部门,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无法参照政府机关的公务员那样落实《公务员法》,正常行使行政职权,因此只能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区别于事业参公干部的事业编制,其内部干部使用的均为行政编制,因此被称为行政参公。所以,提拔任职之后使用的自然还是行政编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参公事业编制。
3.从乡镇副职到团区委书记,是副科迈向正科的一步,这一步走扎实了,以后的仕途肯定一帆风顺。在乡镇一级,正科只有书记、镇长和镇人大主席,县直部门一把手也只有几十个而已,正科往往是基层公务员一辈子的天花板。作为一名刚入体制大门不久的公务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而且是在县区一级,4年时间就能解决正科,还有啥可犹豫的。不要说团区委了,就是调整到真正的事业参公单位担任主要领导,也不该犹豫,毕竟年轻就是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