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我国立法权的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为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具有制定以及修改我国法律的权力。
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