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所有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律义务,规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给予1个月的宽限期。如果1年以后仍然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实际上就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尽量多订立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需要说明的是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接受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双方之间仍然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风险提示:法律为什么规定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原因在于:(1)劳动合同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实践中,有些有人单位出于规避劳动法或是为了节约成本的目的,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权利义务无从依据,甚至造成劳动者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而不能获得法律救济,使劳动者权益受损,而书面劳动合同有利于证明双方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便于双主根据劳动合同载明的内容,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义务。(3)劳动合同是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监察权的法律依据。由于实践中用人单位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方法规避劳动法,法律如果不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监察权时就没有依据。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自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2、超过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并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在预防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有效控制用工成本上也会陷入被动。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有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必须提前30日通知单位才可以解除。4、终止事实劳动关系,需依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而对于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而言,劳动合同到期如因劳动者主动不续签而终止,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风险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是什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如何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风险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不要求必须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一方要求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合同。因为用工灵活,解除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后果:1.归化劳动关系;如果一方或双方都有本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在此情况下,在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雇主应当支付报酬;经确认的劳动合同无效,雇主无论哪一方有过错,只要劳动者已支付劳动报酬,则雇主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但雇主有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利益.除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外。如果是同一份工作,雇主具有相同或相似职位,但没有相同或相似职位的雇主,则可参照雇主相同或相似职位的雇员,按其平均工资确定。如雇主与雇员在合同中约定工资条款的,除工资条款外,其他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任何一方当事人恶意合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只要一方当事人同意的工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劳务费的数额可根据双方商定的条款确定。3.赔偿责任应由过失方承担;如果一方认定无效,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有过错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雇主在向雇员提供合同无效之前,给予其所有福利待遇。在劳动合同无效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经确认无效之前所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但由于劳动合同因主体不舒服而无效。若因雇员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雇主不需为其提供各种福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无效分为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两种,对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条款无效。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工资金额、试用期长短、工作时间及休假安排、合同解除条件等。无效的合同条款不能达到逾期目的,还可能产生法律风险。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什么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下:1、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4、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5、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6、对企业出资培训的劳动者,只有在劳动合同中月的那个服务期或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及时交纳保险费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予以补办,还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就上述事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为什么必须要签书面的
法律为什么规定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原因在于:(1)劳动合同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实践中,有些有人单位出于规避劳动法或是为了节约成本的目的,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权利义务无从依据,甚至造成劳动者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而不能获得法律救济,使劳动者权益受损,而书面劳动合同有利于证明双方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便于双主根据劳动合同载明的内容,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义务。(3)劳动合同是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监察权的法律依据。由于实践中用人单位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方法规避劳动法,法律如果不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监察权时就没有依据。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6条还要求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