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贸易类经营范围:床上用品、水性涂料、工艺礼品、酒店用品、电源开关、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音响设备、扫描设备、棉纺织品、皮革制品、玩具、服装服饰、服装鞋帽、钟表眼睛及配件、花卉、纸制品、办公用品、照相机、摄影器材、体育用品、五金交电、制冷设备、家用电器、电脑及配件、金属材料、汽摩配件、电子产品、电子节能产品、电子数码产品、电子系统设备、电子原器件、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木材、钢材、建筑材料、照明设备、木制品、不锈钢制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健身器材、轴承及配件、一类医疗器械、宠物用品、家具护理用品、劳防用品等。
服务类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婚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花卉租摆、摄影服务(除彩扩)、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劳务服务(除职业中介)、投资管理、教育咨询(除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财务咨询(除代理计帐)、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寄递业务(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个人形象设计及策划、商标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 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