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内资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即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无需详细地写明进出口产品目录。2、外资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把所从事的进出口产品清单写清楚。3、关于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其经营范围在公司查名时须予以确认,以后的工商注册登记等审批,以公司名称核准时报填的经营范围为准。
【法律依据】:
《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检机构依法对边境贸易中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一、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二、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出口动物产品检疫;三、边境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商品;四、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