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照考试属于车管所。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的注册、变更、转移、抵押和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更换和换发,以及与机动车和驾驶员有关的其他业务的审批。
2.驾驶证业务:受理驾驶证工作职责,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体检结果、准驾车型资格。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未满两年、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因交通事故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申请人累计记分情况。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为申请人出具考试预约凭证。颁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保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3.驾驶员考试岗位职责: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计划。严格审查参加人员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时限进行考试。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封闭式管理,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记录在考试成绩表上,实行双签名制度。保留考试相关资料,收回被终止报考人员的考试预约证明和准考证。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输入计算机系统。